
上海医生被铐走一事。我想起了香港的公立医院。一次我因咳嗽到玛嘉烈医院挂急诊。候诊期间,我突然看到急诊大厅的醒目处,有一间2平米的小屋。上面的招牌写着“警务室”,一个警察端坐着,目光四处搜索。我一打听,原来是香港警务处派驻在各个政府医院的执勤机构,专门处理医闹者。流程是:一旦医患发生冲突,警务室的警察立即先把医闹驱离,保证医院正常秩序和医生的正常工作是最优先的。继续医闹者即拉到警察署去。至于事关医生的处理,那要看医闹者有几分合理性而定,即使医生过错,处理也不会即时即刻。警务室警察👮对我说,哪里会有医生错?他们没有私利可图,都是专业人士。医闹者无非是嫌慢嫌医生不尽心。那你去医德委员会投诉。你在公共场合特别是医院闹,那只有抓你。没得说。
“医院不是有保安吗?”我问。“保安没有执法权利”。警察👮说。
至于警务室所有的警察经费都有警察署负责。和医院没有一点关系。警察规定不得和医院有任何警务之外关系。包括就餐也不得在医院餐厅,本人不得在所在医院就诊,不得介绍人来就诊。执勤时不得看手机,不得和病人或医生瞎聊。违例者,一经投诉查实,严加处理,调离岗位或撤职。警务室警察说,香港很少有甚至几乎没有医生和患者打架的。大吵都少见。我们的警务室很有阻嚇作用。
现在,再讨论谁对谁错已没有多大意思。还是从具体措施着手。
上海,可否先从在区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做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