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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上海落户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上海这个比较复杂,很折腾的一、引进条件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均可取得落户许可: 1、经培养单位认定合格的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2、曾荣获省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通过国家211初审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3、经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的本科和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在上海落户许可的申请, 并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研究生 1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2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4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2、优秀高校毕业生 1荣获的省市级荣誉证书;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获得的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3、本科毕业生 1获得国家颁发的发明专利证明等;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 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毕业生可携带以上证明,到胶州路601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取得进沪许可,本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进沪许可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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