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证在当地卫生部门办理,其流程是:
1、在卫生部门报名。护工证是由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培训内容、时间和具体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2、培训后由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每年4月与11月份举办的两次职业鉴定考试
3、考试通过后即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护工证的报考条件是:
1、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
2、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护工的工作职责是:
1、协助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
2、协助病人满足营养需求如喂饭、水,协助进餐等。
3、协助病人上下床,坐轮椅,摆放体位及在指导下活动关节。
4、协助病人舒适并缓解焦虑。
5、协助医护观察病情,如发现病人发热、病人在输液时,液体突然减满或局部肿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