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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补办身份证。
上海市公安局自2016年12月26日起,实施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全国各省(市)来沪人员只需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就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补办身份证。
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递交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到受理地派出所领证。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扩展资料
来沪人员在本市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程序:
1、拍摄照片。符合办理条件的来沪人员,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证拍照点拍照。
2、申请办证。来沪人员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①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②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③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材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申请人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证。
3、领取证件。申请人凭领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换证的,在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
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
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已盖章的《领证凭证》(1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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