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62号)文件的要求,户口在上海但在外地读书的学生可以直接报名上海市高考。
二、相关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62号):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身体健康。(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外地孩子在上海参加高考的录取政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来说:
1. 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考生同时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
2. 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满足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和上海本地考生遵循相同的录取规则和流程。
录取工作通常是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所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录取。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的综合情况进行专业录取。
具体的录取细节和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和变化,建议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政策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