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居民申报新生婴儿户口
2.非上海市户口居民申请上海市公共户入户
3.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含本市、外地高校毕业生);
4.本市中等专业学校就读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就业并落户的;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等专业学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分配来本市工作及入户的;
6.外省市部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回沪就业入户的,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7.本市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需要办理申报户口手续。
8.持有上海居住证申请入户
9.上海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入户
10.收养关系落户
11.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