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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一)申请家庭向户籍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核查;
(三)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进行初审公示;
(四)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核查及复审公示;
(五)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进行登录,同时在市和区住房保障机构网站或有关媒体发布登录公告,向申请家庭出具登录证明。
上海廉租房申请
二、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通知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三、怎样申请上海廉租房?
(一)申请家庭需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所在街道(镇、乡)住房保障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目前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
(二) 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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