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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到户籍所在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在外居住(不少于半年)的申请,经过批准的那么你就可以,把在异地(申请的实际居住地区)的治疗病历、发票等等,带回或者请亲友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审核报销。注意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行。
2、对于临时外出(旅行、出差、探亲等等)的,那么只有急诊才能予以报销。如果不是急诊的,那么就必须请急诊护士在挂号单上面敲上“急诊”章,才能到区医保局办事大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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