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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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