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息-上海事早知道,乐享上海便捷生活信息服务成为上海分类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办妥失业、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但缴费年限不满1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返回农村后暂无劳动收入、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来源:上海信息发布网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本文链接:http://sh.2233323.com/post/42245.html
微信公众号:上海信息港发布!
加入【上海地区】QQ群:1234567(加群验证:上海信息发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