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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海归落户:
1.出国读研前是985/211本科+教育部互相认可学历的海外院校硕士文凭或出国读研前是国内“双非”本科+教育部互相认可学历的全球500强院校硕士文凭(因排名会变化,实际是900多所院校,有名单)
2.在海外有360天以上居留记录,出入境记录,拿到教育部留学生认证
3.毕业后回国第一份工作签约上海正常经营企业(无欠社保欠税等问题)
4.在该企业正常工作6个月,社保个税完整,且基数是平均工资1.5倍以上(这个具体看窗口要求,对海归人才有细则)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8、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
9、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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